![](/static/img_old/danger1.png?v=1.0)
0/200
![](/static/img_old/upload_img.png)
金塔县大庄子小学食堂维修改造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酒政办发〔****〕***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号)等文件要求,登录后查看受金塔县大庄子学区的委托,对“金塔县大庄子小学食堂维修改造提升项目”以询价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号
二、招标内容:金塔县大庄子小学食堂维修改造提升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附件清单》
三、采购预算金额:¥******.**元 大写:壹拾捌万捌仟捌佰零伍元叁角柒分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服务内容);
*、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须以扫描件加盖公章形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六、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登录后查看)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七、报名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年*月**日 — *月**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后查看)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竞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八、相关要求:
*、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公司公章。
*、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采购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大庄子学区
联系人:宋德斌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联系人:赵治中 联系电话:***********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文体路紫瑞苑西门综合楼*楼
****年*月**日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