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山经开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山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
项目编号 |
**************** (任务书编号:****************号) |
标段名称 |
三山经开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山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
标段编号 |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山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三山街道办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地址 |
镇江市京口区南府巷*号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崇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投标报价(元) |
********.** |
项目负责人 |
赵立娜 |
证书编号:粤****************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工期(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①雷州市新城街道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二期),合同金额:********.**元 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②雷州市**个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南兴镇一批一期),合同金额:********.**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③廉江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万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单位: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报价(元) |
********.** |
项目负责人 |
杨雅娴 |
证书编号:沪****************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工期(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①****年巴林小区美丽家园(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万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②新桥镇新乐茗苑小区修缮工程合同金额:****.****万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③宜川六村,交通路****弄,交通路****、****弄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合同金额****.****万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登录后查看(联合体成员单位:登录后查看)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报价(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张宇 |
证书编号:黑****************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工期(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①涡阳县****年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标,合同金额:********.**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②****年黑河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标段,合同金额:********.**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③虎林市****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合同额:********.**元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①登录后查看:未见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登录后查看: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提供一级建造师纸质版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并未见知情承诺书;③登录后查看:未见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④登录后查看:未见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⑤登录后查看: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在有效期内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以上三家定标备选单位公示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的拼音顺序排序。 *、登录后查看分包协议及分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登录后查看中小企业声明函、登录后查看中小企业声明函。 *、样本值单位: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评标基准值:********.**。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登录后查看)。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登录后查看),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