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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4]72(蓬江11)号)
广东 江门
成交公告
752.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6-24 08:03:48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4]72(蓬江11)号)
JCR[2024]72(蓬江11)号 登录后查看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蓬地政〔****〕**号 宗地总面积: *.*****公顷 宗地坐落: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杜阮西路北侧、登录后查看厂区西侧地段
年限: **年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万元 受让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登录后查看
备注: *.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需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按相关准入负面清单执行。项目落户后需按相关程序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行业类别为包装装潢印刷。地块投资强度不得低于***万元/亩该项目投产后,第一年用地创税率达到**万元/亩以上,第二年至达产前,每年用地创税率达到**万元/亩以上。项目须自取得建设用地后的第*年(含第*年)达产,达产当年的产值不得低于*亿元;宗地开发建设达产后连续*年的年纳税额达到***万元或者*年纳税额累计达到****万元。*.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拟建项目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经土地出让地块程序的竞得人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拟建项目建设前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签订《江门市蓬江区项目投资协议书》、《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并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款。若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能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签订《江门市蓬江区项目投资协议书》、《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出让人将取消其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移交手续由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在交付土地前应达到“三通一平”条件(即通(临)电、通(临)水、通(临)路到用地红线边,土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清表。

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宏达路*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颜小姐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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