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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五指山市卫生监督与检验综合大楼项目结算审核单位的选定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廉政建设,现进行公开遴选项目结算审核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指山市卫生监督与检验综合大楼项目
二、项目概况:新建一栋*层卫生监督与检验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费***.**万元。
三、服务内容:负责项目结算审核(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报名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登录后查看)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五、报名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证明及委托书;
*.报价函(附报价金额及取费依据);
*.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或该项目在法定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截图);
*.提供第四条报名资格中所列的三项资料;
*.以上文件均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六、遴选方式:
采用报价最接近基准报价确定中标单位(基准报价为报价均值)。
中标条件:综合评价法(最接近平均值为中标单位),以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总和为基数除以投标单位总数求得平均报价值,最接近平均报价值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不得超过初概批复中明确的编制费。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
八、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地点:五指山市山兰路*号(原法院二楼);
*.联系人:张肇广,电话:****-********。
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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