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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救助站改扩建项目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救助站改扩建项目
招标编号:****-***-******
采购委托人名称:日喀则市民政局
采购委托人地址:日喀则市
采购委托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西藏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雅喜阳光花园小区南**栋*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蒙:***********
二、招投标内容: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及总平电气工程、给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采购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厨房用品、音响监控等设备(详见附表)。
三、标段划分:本次采购招标共二个包,
一包: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及总平电气工程、给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交易预估价为:***.**万元
二包:采购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厨房用品、音响监控等设备(详见附表)。交易预估价:**.**万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包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已在西藏自治区建设厅备案,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承担本招标工程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持有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近三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第二包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招标项目相关营业范围(以发布公告前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
(*)投标人需提供音箱、灶具、家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近三年类似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及财务审计报告(****年-****年);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备查,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无线胶装成册,未按要求装订的不予报名,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需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西藏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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